《酒泉人大》征稿

酒人大常办发〔2015〕16号

各县(市、区)人大常委会、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室:

  经酒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,从2015年开始,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创办《酒泉人大》连续性刊物。

  一、 办刊宗旨

  宣传人大制度、研讨人大工作、交流工作经验、推进法治建设。

  二、 管理部门

  主  管:酒泉市人大常委会

  主  办:酒泉市人大常委会

  承  办:酒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

  办公地址:酒泉市市政大厦东楼5813室

  电子邮箱:jqrdqk@163.com

  邮  编:735000

  电  话:0937-2611949

  三、出版计划

  期    刊:季刊

  发刊方式:内部刊物,内部交流,免费赠阅,交换阅览

  发刊范围:市四大班子,法检两院,市直部门,县市区人大,市人大代表,省内外相关兄弟市州人大

  开    本:国际标准A4

  页    数:每期52页

  印    数:每期共印1000份

  印刷要求:封面和内容全部为彩色胶印

  四、栏目设计(每期栏目不固定,可根据征集内容增减)

  封  面:刊名、内容提要、照片、刊号、主管单位等

  封二封三:活动内容加图片、书法作品等

  封  底:摄影作品、绘画作品等

  卷 首 语:编委会撰写的评论、寄语、开卷语等

  目  录:编委会成员、目录、刊名、刊物宗旨等

  特别聚焦:上级人大常委会领导来酒泉活动报道

  领导讲话:中央、省、市领导讲话等

  他山之玉:转载其他刊物有关人大理论研讨和工作经验

  人大广角:市、县(市区)人大活动、工作新闻刊登

  工作研讨:刊登和转载理论研讨、监督、秘书工作文章

  代表风采:代表活动、代表先进事迹刊登

  人大知识:介绍人大工作基础知识、法律知识等

  报告摘要:专题工作报告、调研报告摘要

  人大记事:市人大活动大事记载

  文摘艺苑:摄影、绘画、书法、文章等内容摘登

  五、投稿要求

  所有投稿一律采用电子文本格式,包括文字、照片、书法、绘画等作品,一经采用,均给予一定稿酬。

  在本刊所用稿件,一年内不得另投他刊使用。

  所有投稿,均不退稿,三个月内未经采用,可自行处理。

  投稿请注明作者姓名及其单位、职务、通讯地址,以便联系和付酬。推荐稿件请注明稿件来源。

  投稿固定电话:0937-2611949

  联系人:王伟 手机 :19809379822

  欢迎投稿。


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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